因為申請台灣居留前,
除了要在香港辦好『無犯罪記錄證明』之外,
還要健康檢查合格證明,
所以上禮拜帶老公去健康檢查。
※無犯罪記錄證明不會交給當事人,申請完直接到台灣即可。 


聽說在香港也可到私立醫院檢查,
不過在台灣可以到指定的醫院檢查▼
可以參考衛生署『外國人健康檢查指定醫院』網址。

我們是到台北忠孝醫院,
掛號時直接到2F找『外國人體檢』窗口掛號。

準備資料:
◆健康檢查表2份(都需貼大頭照)
※可列印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健康檢查應檢查項目表(乙表)
※你也可以到醫院填寫醫院的表格。
◆護照
◆檢查費1660元 

檢查流程:
掛號完後櫃檯小姐會告訴你該去幾樓檢查。
◆六樓:脫上衣褲子檢查皮膚
◆一樓:抽血、照X光
◆檢查完回六樓交回檢查表格,等一個禮拜取件。 
※好消息是香港人不用驗糞便喔! 

這禮拜五去拿健康檢查報告之後,
就可以去移民署辦居留證啦!


到時候再來分享一下,
希望順利辦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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